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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教育学会征集第33次科研成果的通知各乡镇中心学校、县城各中小学: 为了不断地总结交流教育科研成果,推进教育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,更好地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,省教育学会现启动征集第33次学术年会教育科研成果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征集对象: 普通中小学、幼儿园、特教教师,教育教学研究人员,教育行政人员等。 二、内容及范围: 33次学术成果征集要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立德树人和实施课程改革的成果为重点。范围包括学术论文、经验总结、调查报告、实验报告、案例分析、教育反思、教育叙事及著作等。 三、申报与评选: 1.由成果承担者申报并填写《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》(附表1)。 2.学校初评,统一编号,(原则上各等级按2∶4∶3∶1比例掌握),并填写《成果评审登记表》(附表2),统一报进修校教科所。 四、报送时间: 各单位统一报送(不受理单独的报送),连同表1和表2一并上报,并将表2成果评审登记表以书面和电子邮箱两种方式报送,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。按规定时间报送,超过时限,不再受理。 五、要求与注意事项: 1.每人限报一项科研成果。 2.申报材料要真实反映申报者的研究成果,发现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者,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。 3.教育叙事、教育反思、案例分析不但要有过程更要有感悟、体会和总结。 4.呈报的科研成果如是外文,须附有中文申报表及译文,否则不予评审。 5.提交科研成果的字数原则上不得少于3000字。 6.要清楚、准确、完整地填写《申报评审表》和《评审登记表》的各项内容,并将《申报评审表》附在成果的封面上,装订好。 六、联系方式: 蒋忠波 18686915536 邮箱:gnjxxjks18@163.com 甘南县教师进修学校 2015年8月31日 表格在群共享里下载 |